论公务员精神的法制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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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道筠.论公务员精神的法制建构[J].党政干部论坛,2007(6):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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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道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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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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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公务员精神的基本内涵 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公务员也不例外.公务员作为国家机关和社会公共组织的代表,承担着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职能.必须始终保持积极心态和浩然正气,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这种精神就是"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对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共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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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风貌 公务员 法制建构 社会公共组织 社会公共事务 服务型政府 国家机关 积极心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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