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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务员精神的法制建构
引用本文:刘道筠.论公务员精神的法制建构[J].党政干部论坛,2007(6):14-15.
作者姓名:刘道筠
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一、公务员精神的基本内涵 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公务员也不例外.公务员作为国家机关和社会公共组织的代表,承担着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重要职能.必须始终保持积极心态和浩然正气,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这种精神就是"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对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共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精神风貌  公务员  法制建构  社会公共组织  社会公共事务  服务型政府  国家机关  积极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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