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工作中调查取证权程序的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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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旋.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工作中调查取证权程序的设想[J].中国检察官,2010(5):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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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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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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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民事抗诉中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权.是指检察机关通过对民事抗诉案件和相关法律文书的审查.或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裁判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时。进行相关调查取证活动的权力。其是一项保障民事抗诉有效实施的具体权能。民事抗诉工作虽然是我国立法明确规定的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方式,但是,民事抗诉在实践中发挥的作用并不尽如人意.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范围的规定比较抽象与空泛.导致人民检察院无法查证民事裁判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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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抗诉案件 调查取证权 检察机关 程序 民事裁判 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 审判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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