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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
引用本文:桂自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J].党政干部论坛,1994(3).
作者姓名:桂自力
作者单位:湖北省委党校
摘    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运作、发展和完善离不开法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各种行为规范都离不开法制,所以市场经济运行要法制化,它是市场经济建设的核心,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只有走法制化的道路才能成功、因此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加快立法步伐特别是要把经济立法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要尽快制定一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宏观调控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避免立法滞后于改革的状况.要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法律有比没有好、快搞比慢搞好的精神,使立法工作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大胆吸收和借鉴外国经验,对有些适合国情的法律条文可以直接移植过来,然后在实践中改进和完善.对于过去制订的已经不适应新情况的法律,需要加以修改;对于过去没有的法律、法规要抓紧制订.市场经济是开放型经济,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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