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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视野下的人大质询权
引用本文:章舜钦.和谐社会视野下的人大质询权[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9,24(5):15-21.
作者姓名:章舜钦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厦门361005
摘    要:人大质询权是我国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依法享有的由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质疑和询问,并要求被质询机关在法定时问内以法定形式答复的权力。质询权是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的法定职权,是人大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具有强制性、程序性、主动性等特征的法定权力.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依法行使质询权,对保障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保证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人大质询权  本质属性  和谐社会  重要意义

On the Inquiring Power by the People's Congress from the Viewpoint of Harmonious Societ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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