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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广告的“能”与“不能”
摘    要:2014年11月10日《光明日报》刊发吴来安的文章,文章提及公益广告是时代文化的窗口,在当今精神文明建设中所起的作用亦不可低估。究竟要怎样创制才能满足公众的审美和兴趣?首先要讲“理”。一个画面,一个镜头,如果连道理都说不清楚,公众看过后不知道该广告要宣传什么,弘扬什么,又如何引导公众思维,实现公共利益?当然,“理”必须是公众都认可的“理”。公益广告的创制还需讲“情”。无情不动人,说清了理,没有打动人心的表现,依旧不能引起公众注意。

关 键 词:公益广告  “能”  《光明日报》  精神文明建设  “理”  时代文化  公共利益  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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