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解释的特点——同国内法解释的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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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燕煦.条约解释的特点——同国内法解释的比较研究[J].环球法律评论,2008,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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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燕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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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同济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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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对国际法上条约解释的特点及其成因进行了探讨.通过对条约同国内法解释在主体、效力、客体和方法四个方面的比较研究,作者认为,条约解释的主要特点包括:在主体和效力方面,条约的"有权"和"非有权"解释以"主体是否有权力解释"为标准划分,而不像国内法那样同时依据解释的权力和效力来划分;条约有权解释主体所做的解释不一定有法律拘束力.在客体方面,作为解释客体的条约具有"立法性"和"契约性"双重特性,这对条约解释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在解释方法上,条约解释中除了运用国内法律解释常用的方法外,还出现了"嗣后实践"解释方法,并在实际中得到较为广泛的运用.从根本上看,条约解释上述特点的形成,是由国际法体系不同于国内法体系的性质所决定的.国际法的"分权"体制,决定了条约解释的上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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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条约 解释 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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