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犯罪控制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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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德意,胡德华.城中村犯罪控制机制研究[J].广东法学,2010(4):2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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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德意 胡德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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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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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城中村犯罪急速增加,经以环境犯罪学的视角来检视这一现象,发现城中村特有的犯罪环境导致犯罪人、犯罪场所及犯罪目标在量与质上均出现新的发展特点,单一的国家本位犯罪控制模式与职权主义刑事审判模式已不适应控制犯罪的需要,双本位犯罪控制模式理应粉墨登场。双本位犯罪控制模式旨在改变单一的依靠国家刑事司法系统控制犯罪的国家本位犯罪控制模式,通过促进控制犯罪的社会力量的崛起,形成国家本位和社会本位相结合的犯罪控制模式,使国家和社会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协力控制犯罪,进而减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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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中村 犯罪控制 双本位 协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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