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首次审议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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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检察院关于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这也是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专题审议。2011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决议》要求,通过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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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监督工作 民事诉讼 江苏省 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 诉讼活动 《决议》 人民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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