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与例外——“太平洋及图”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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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军.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与例外——“太平洋及图”商标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评析[J].科技与法律,2012(5):5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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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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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10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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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中,一般由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法院依据行政程序中最终形成的案卷进行合法性审查。但对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诉讼中提交的其在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新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人民法院不应一概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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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举证责任 案卷排他 案例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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