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权流转时应遵循一般规则一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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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展.不动产抵押权流转时应遵循一般规则一一登记[J].法制与社会,20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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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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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大学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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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构建市场经济交易秩序的过程中,信用显得弥足珍贵.担保物权的重要功能就是保障信用,维护交易的安全.不动产抵押权的规则设计在与时俱进,法律适用时如何摒弃不合时宜的规定,正确理解《物权法》的精神实质,是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第一,研究流转效力.实践中,有案例显示裁判者认为不动产抵押权流转无须登记.本文予以反驳,提出不动产抵押权流转离不开登记程序,只有登记后才具有对世效力.现实中,部门规章就不抵押权转让的登记称之为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本文建议未来应予统一名称,并简化程序允许单方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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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抵押权 流转效力 共同申请 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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