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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批准权应属司法行政部门
引用本文:
肖义舜.假释批准权应属司法行政部门[J].现代法学,1988(1).
作者姓名:
肖义舜
摘 要:
<正> 假释是对判处自由刑的犯罪分子执行一定刑期后,暂予释放,在一定考验期内如不再犯新罪,即以刑罚执行完毕论的一种制度。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对假释的条件及其适用程序分别作了规定。从实践看,我国假释制度对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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