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警抢劫银行被处死刑令人深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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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汉森
,杨永革.某法警抢劫银行被处死刑令人深思[J].法学,19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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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汉森 杨永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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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上午,安徽省阜阳地区涡阳县发生一枪击、刀捅营业员,抢劫银行的特大恶性案件。主犯高建华、王建国依法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是一件值得人们深思的案件。主犯高建华是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另一主犯王建国是阜阳市麻纺厂工人,从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即开始密谋抢劫。八二年一月五日去涡阳,窥视六个银行储蓄所,决定杀人抢劫计划。二月二十五日高、王带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八发和刺刀等凶器闯入涡阳县银行文明储蓄所。高持枪威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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