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杀妻碎尸取证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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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向阳,罗建成,麦志强.家中杀妻碎尸取证1例[J].刑事技术,2006(6):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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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向阳 罗建成 麦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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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南沙区公安分局,51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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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罪犯杀人碎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移尸,隐匿罪证,逃避法律的制裁1]。现报道1例丈夫在家中杀害妻子并碎尸的案件,并探讨该类案件的取证问题供同行参考。1案例资料2006年某日中午,某派出所辖内居民马某(女,45岁)的女儿到公安机关报其母亲失踪。经侦察怀疑马某的丈大张某(男,45岁)有重人嫌疑,后在其家搜索到4包共5块碎尸。现场为一平房结构,房内物品摆放自然。过道边停放的自行车上发现3处点状血迹。3包尸块叠放在柴房的柴草堆中;另1包尸块和7个浸满血迹的纸团被放在柴房内的米缸内。尸块用黑色塑料袋包装。在柴房拐角处发现有铁锹、黑色剪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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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碎尸 取证 凶杀案 |
文章编号: | 1008-3650(2006)06-0064-01 |
修稿时间: | 2006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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