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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房屋买卖中第三人保护规则及我国现行法之反思——以两起房屋买卖纠纷为对象
引用本文:赵冀韬.论房屋买卖中第三人保护规则及我国现行法之反思——以两起房屋买卖纠纷为对象[J].法学,2001(12).
作者姓名:赵冀韬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摘    要:在房屋买卖中,常存在与房屋出让人或登记权利人有关的第三人。第三人利益代表着交易安全,应受保护。在民法理论中,依据物权行为理论、区分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立法模式,与不采纳物权行为理论的立法模式相比较,是保护第三人利益的最佳制度。我国现行法在该问题上存在诸多不当之处,不利于保护第三人。因此,应当采纳物权行为理论,以保护交易安全。

关 键 词:房屋买卖  第三人  物权行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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