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驻站指导工作的实证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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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旭,陈卓.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驻站指导工作的实证研究[J].中国司法,2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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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旭 陈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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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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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在各种戒毒措施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在整个戒毒康复体系中承接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具有桥梁和纽带作用。《禁毒法》明确规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为执行主体,但从全国范围来看,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和领导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重视不够,重强戒轻社戒,没有完善健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执行体系、运行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导致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发展始终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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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康复 社区戒毒 自愿戒毒 禁毒法 强制隔离 戒毒工作 指导站 康复工作 执行主体 重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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