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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诉”无法可依
引用本文:周伟.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诉”无法可依[J].江西律师,2002(5):30-31,33.
作者姓名:周伟
作者单位:江西(波阳)鄱湖律师事务所
摘    要:自一九九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经过了“试行”的过渡期后,现为正式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对人民检察院介入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做出了明确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和第一百八十五条的参与审判监督程序中提出抗诉。上述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公开、公正性无疑起到了促进作用。

关 键 词: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民事审判  民事公诉  抗诉  审判监督程序  审理  民事案件  法律监督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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