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要始终坚持人民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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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勤.检察工作要始终坚持人民性[J].群众,2008(10):7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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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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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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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七大对民生问题空前关注,彰显了我们党的人本情怀。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突出人民利益至上,积极为人民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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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工作 人民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机关 民生问题 人民利益 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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