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国际保理应收账款融资法律制度及其缺陷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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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晓.论我国国际保理应收账款融资法律制度及其缺陷和完善[J].法制与社会,200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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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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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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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调整国际保理关系,特别是应收账款融资的法律法规仍然十分有限,散见于民商法律法规中,直到现在,还没有出台针对国际保理的专门立法,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成文法国家,极大的阻碍了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从根本上来说,保理是以应收账款的转让为基础和核心的,借贷、代理、担保等都是应收账款转让法律关系的延伸。因此,本文认为,国际保理的法律基础为特殊的债权让与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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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保理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融资 债权让与 追索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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