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与我国戒毒体系之重构——风险预估与对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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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建龙.禁毒法与我国戒毒体系之重构——风险预估与对策建议[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2):3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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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建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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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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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近通过的禁毒法重构了我国的戒毒体系,在完善我国戒毒体系的同时,构成这一新戒毒体系的三大戒毒措施--社区戒毒、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也均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化解风险的基本路径是社区戒毒的适用对象宜仅限于吸食新型毒品成瘾的人员;应当明确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的适用具有相对自愿戒毒的优先性,并且建立自愿戒毒向强制隔离戒毒转化机制;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脱离公安和司法行政体系,归属卫生医疗体系,以使其尽可能成为一种特殊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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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禁毒法 戒毒体系 社区戒毒 自愿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 禁毒法 戒毒体系 化解风险 预估 医疗机构 医疗体系 卫生 行政体系 司法 公安 场所 转化机制 优先性 人员 毒品成瘾 对象 基本路径 强制隔离 自愿戒毒 社区 |
文章编号: | 1672-2140(2008)02-003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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