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物而教——幼儿早期教育的一项科学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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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新叶,韩琳.遇物而教——幼儿早期教育的一项科学原则[J].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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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新叶 韩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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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陈新叶),山东省供销社幼儿园(韩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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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明代医师万金在《育婴家秘》中指出,“小儿能言,几教之以正言.能食,则教以恭敬,勿作也.……言语问答,教以诚实,勿使欺妄也.……衣服器用,五谷六畜之类,遇物则教之,使其知之也.或教以数目,或教以方隅,或教以岁月,日月之类.”这里指明了幼儿早期教育的内容或目标:1.发展幼儿语言;2.培养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尤其是养成诚实正直的品质;3.掌握生活知识和文化知识;4.认识周围环境.同时也指明了幼儿早期教育的方式:遇物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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