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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模式:何以有效,何以无效?——基于市场主体视角的政策效果实证
作者姓名:胡税根  结宇龙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杭州310058
基金项目:浙江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研究”(21WZQH04Z);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公共服务质量改进机制与实现路径研究”(19BZZ089)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近年来,成立行政审批局是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选项,但有关该模式效果的争议持续不断。因此,有必要对行政审批局模式的政策实施效果开展科学评估。立足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基于市场主体视角,利用2011-2018年我国281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通过倾向得分匹配倍差法(PSM-DID)检视行政审批局模式的政策效果。平均处理效应与动态处理效应表明,采取行政审批局模式能够显著、持久地提升市场投资水平,而对新建企业、专利研发、交易费用的改善不具有明显效果。异质性检验表明,在中东部地区,政策效果不明显或较消极;在西部及东北地区,政策普遍呈现出潜在或显著的积极作用;在省会及副省级城市,政策对市场投资、专利研发、交易费用均有潜在或显著的改善作用;在普通地级市,政策仅对市场投资领域具有显著促进效果。基于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应该因地制宜,行政审批局的建设需要扬长补短,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整体智治,推动其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模式的竞争中显现优势。

关 键 词:行政审批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市场主体  政策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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