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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本科生导师制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作用
引用本文:宋梅,蒋冰晶,孙雨.论本科生导师制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作用[J].法制博览,2015(8):43-44.
作者姓名:宋梅  蒋冰晶  孙雨
作者单位:河北工业大学
基金项目:2013河北工业大学年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课题(201302032)
摘    要:在法学实践教学中,本科生导师制的推行能够实现专业教师对学生"一对一"的指导,克服了传统法学教学中"大班"授课难以保证教学效果的弊端,提高了法学实践教学的质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无疑具有积极意义。同时,落实本科生导师制,能够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对青年教师的成长和进步也有促进作用。

关 键 词:本科生导师制  法学实践教学  实践能力  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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