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建立时效取得制度之必要性及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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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志阳.试论我国建立时效取得制度之必要性及可行性[J].法制与社会,2015(9):3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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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志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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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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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时效取得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上一直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设计,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社会财富的充分利用、平衡个人私益和社会公益等方面均作出了极大贡献.然而,在世界各国规则交互影响、日渐趋近的大潮中,时效取得制度在我国立法上却几经沉浮,终趋消亡.究竟是法律价值取向的自然选择?是立法技术的理性倾向?还是传统认知模式的感性体现?本文从时效取得的历史沿革、时效取得的制度功能、时效取得的法经济学分析以及时效取得制度在我国适用的逻辑空间四个角度来展开对于时效制度的探讨,最终得出我国应当建立适合国情的时效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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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时效 时效取得 波斯纳原理 诉讼时效 即时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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