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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已经2004年9月1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四年九月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行政处罚,保障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条例。第二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处理,适用本实施条例。第三条海关行政处罚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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