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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托管期间如何认定与新单位的关系?
摘 要:
《工友》编辑部:我是原国有企业职工,2007年7月企业改制后被私人全资收购。因我工龄已30年以上并达到离退休时间不足5年,原国有企业与我签订了劳动关系托管协议,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交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并每月发给200元生活费。我从2007年10月被现私营企业重新聘用,
关 键 词:
医疗保险
劳动合同法
国有企业职工
劳动关系
保障部门
国有企业改制
离退休
私营企业
养老保险费
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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