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假设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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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平安,肖晖.人性假设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J].法学家,2004(3):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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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平安 肖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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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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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引论
"在每一个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背后,都有某些关于人性及其本质的基本看法,这称为人性假设."①民事诉讼法的制定、修改与完善背后也蕴藏有关于人性的诸多假设.②从1982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试行)到1991年4月9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简称现行民事诉讼法),再到目前沸沸扬扬的对现行民事诉讼法修改与完善的讨论,无不清晰地体现这一假设.事实表明,从不同的人性假设出发所导致的法律的制定、修改与完善的路径当是各不相同甚至完全相反的.因此从人性假设的视角对民事诉讼法进行宏观的思索与研究,可以为未来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拓展出一条基本的路径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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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 Nature Hypothesis and the Perfection of Civil Proced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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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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