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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司法鉴定业务管理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引用本文:邹明理.完善司法鉴定业务管理工作的对策与建议[J].中国司法鉴定,2014(6):92-98.
作者姓名:邹明理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四川成都400031
摘    要:在司法鉴定业务管理工作中,涉鉴投诉事件上升有多种主客观原因,司法鉴定机构应依法依规受理鉴定委托,严格管控鉴定咨询;鉴定人出庭作证能力需要培养,对"专家辅助人"的管理应成为司法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实行以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为主、人民法院管理为辅的两结合管理模式;特殊变通的"对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有悖法律规定;鉴定技术标准应以国标或行标(部标)为主,有控制地制定部份地方标准,鉴定机构能力验证仅是考查其集体鉴定能力的检查、促进措施,不宜"以验代考",其执业资格应按专业性质和鉴定能力要求,由司法部组织统考,从根本上保证鉴定队伍的业务素质。

关 键 词:司法鉴定  业务管理  对策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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