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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敛部下钱财的公安局长
引用本文:清风.专敛部下钱财的公安局长[J].人大建设,2009(1):40-41.
作者姓名:清风
作者单位: 
摘    要:一位“廉洁”的公安局长,对社会人员的贿赂坚决不收;而在本单位内部,却凭借频繁调动人事,70余次收受部下贿赂50余万元。他自以为部下不会供出自己,最后还是栽在了部下的举报上。2008年11月11日,这个“精明”的南召县公安局原局长李平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关 键 词:公安局长  钱财  “廉洁”  社会人员  单位内部  有期徒刑  原局长  南召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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