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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恶意调解行为的规制
引用本文:水红东,曹建波,付红艳.论民事诉讼恶意调解行为的规制[J].法制与社会,2012(30):119-120,124.
作者姓名:水红东  曹建波  付红艳
作者单位:1.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 宁波市江东区百丈街道宁舟社区服务站
摘    要:诉讼调解作为重要的诉讼机制,具有灵活、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等优点,被誉为根植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沃土上的一支奇葩,素有"东方经验"的美称。不容忽视的是,任何制度都非十全十美,其所存在的任何缺陷都会被不良企图的人钻空与利用。近年来,恶意调解现象时常发生,严重破坏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在分析恶意调解种类及形成原因的基础上,作者认为应从道德和法律层面对恶意调解现象进行规制,从而保障调解机制的健康高效运行。

关 键 词:恶意调解  单方欺骗型调解  双方串通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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