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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继母张越霞
引用本文:秦摩亚.我的继母张越霞[J].党史博览,2010(4):36-38.
作者姓名:秦摩亚
作者单位: 
摘    要:张越霞,1910年生,浙江浦江人,1926年参加革命,1927年入党,长期从事党的地下工作。新中国成立前,曾任中共广东省委委员、妇女部长等职。1949年参加接管北平.任中共北平市第四区区委书记。新中国成立后,先在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后调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历任推销局副局长、日用杂品局局长、物价局局长等职。1940年经组织批准与博古结婚.是继刘群先之后博古的第二位夫人。博古、刘群先牺牲后,她以博大的胸怀关怀、抚养烈士遗孤,将我们兄弟姐妹六个抚养成人。今年是越霞妈妈诞辰100周年,她离开我们也已31年了,但往事历历在目,她的音容笑貌宛在眼前。

关 键 词:张越  财政经济委员会  诞辰100周年  新中国成立  继母  供销合作总社  1927年  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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