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 |
摘 要: | 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95号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条例》共7章55条,分别就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处分的程序、不服处分的申诉等做出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该条例给予处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1988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
关 键 词: | 人事 公务员 条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