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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走私罪的几个特殊问题
引用本文:黄明儒,许利飞.论走私罪的几个特殊问题[J].中国检察官,2000(6):34-35.
作者姓名:黄明儒  许利飞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黄明儒),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利飞)
摘    要:一、间接走私行为的定性 所谓间接走私行为,又称准走私,是指刑法明文规定以走私罪论处的行为。就现行刑法而言即指第155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两种行为:“(1)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它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2)在内

关 键 词:走私罪  间接走私行为  武装掩护走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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