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查”与“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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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新琼,王志刚.辨析“查”与“察”[J].中国检察官,2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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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新琼 王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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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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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刑事诉讼中,“侦查”与“检察”是两个常用的术语,其中的“查”与“察”读音相同,也许是因为此缘故,时下的一些报刊杂志乃至电视屏幕上,常把“侦查”误为“侦察”,“检察”误为“检查”。如有的将“侦查终结”写为“侦察终结”,更有个别公安机关,将“刑事侦查科(处、大队)”的牌子写为“刑事侦察科(处、大队)”;有的将“检察院”写为“检查院”。前者在于分不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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