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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贪污犯罪及个人犯罪数额的计算问题
引用本文:孙林平.关于共同贪污犯罪及个人犯罪数额的计算问题[J].中国检察官,2000(6):28-28,30.
作者姓名:孙林平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摘    要: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两个以上具备贪污罪主体要件的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具备贪污罪主体要件的人与不具备贪污罪主体要件的人利用具有主体资格者职务上的便利,共同故意实施贪污犯罪行为。 一、构成共同贪污犯罪,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在犯罪主体方面,一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人

关 键 词:共同贪污犯罪  构成要件  贪污罪  个人犯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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