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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基本依据——基于人民政协职能演变的思考
引用本文:杨东曙,刘学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基本依据——基于人民政协职能演变的思考[J].科学社会主义,2018(2).
作者姓名:杨东曙  刘学军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中共邢台市委党校行管教研室
摘    要: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要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为重点内容,这主要是以人民政协职能历史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现实需求为主要依据。根据人民政协三大职能演变过程,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经历了四个主要发展阶段:全国政协成立、改革开放后、新世纪新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就是要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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