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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政府行政复议管辖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引用本文:包汉阳.城区政府行政复议管辖存在问题及其对策[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1(2).
作者姓名:包汉阳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法制局
摘    要:从目前城区政府的行政复议管辖来看 ,亟需理顺市、区两级行政执法体制 ,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模式 ,并制定有关行政法规 ,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的复议选择权以及行政复议的行政监督性质等 ,城区政府对区级公安、交警、消防、工商、地税等部门具有复议管辖权。

关 键 词: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  复议管辖权  城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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