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人人说” 做到“有话说” 力争“说到位” 确保“不白说”——鹤庆县人大常委会着力提高会议审议监督质量侧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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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秀根.要求“人人说” 做到“有话说” 力争“说到位” 确保“不白说”——鹤庆县人大常委会着力提高会议审议监督质量侧记[J].云南人大,2010(2):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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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秀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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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彝良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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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定期召开例会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法定形式,开好人大常委会,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议事水平,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设计的要求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关键所在。2008年,鹤庆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关系会议审议监督质量的“说得好不好”和“说的管用不管用”两个关键因素,着力创设和营造有利于民主建言的审议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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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人大常委会 监督质量 鹤庆县 审议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侧记 法定形式 行使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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