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院长的“生意经”——江西广丰县人民法院原院长苏如明落马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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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锦武.腐败院长的“生意经”——江西广丰县人民法院原院长苏如明落马记[J].当代广西,2009(3):5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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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锦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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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与其说苏如明是曾经大权在握的江西省广丰县人民法院院长,不如说他更像一名商人。但他赚钱的方式与众不同:用3年前的低价购买暴涨后的房产,放贷不仅收取高额利息还要加收巨额固定“回报”……即便如此,愿意和他“生意往来”的商人仍然趋之若鹜。
2008年11月,作为江西省第一个在任时落马的法院院长——苏如明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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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院长 江西省 广丰县 生意经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腐败 挪用公款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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