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致青海省地震灾区人民的慰问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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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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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青海省委、省政府,兰州军区、青海省军区并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兴海县地震灾区的各级党委、政府,地震灾区的干部、群众和支援灾区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指战员: 1990年4月26日北京夏令时18时37分,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兴海县之间发生6.9级强烈地震,使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很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向遭受地震灾害的人民群众致以亲切的慰问;向战斗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的广大干部、群众、医护人员和解放军、武警部队指战员、公安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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