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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学的转向与实用法学的第三条道路(上)
引用本文:陈金钊.法律解释学的转向与实用法学的第三条道路(上)[J].法学评论,2002(1).
作者姓名:陈金钊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摘    要:法律解释学的转向是指法律解释学应改变那种以法律文本为对象、以注解为方法的研究 ,转向对文本与事实的互动关系的研究。而实用法学的第三条道路就是要消解主、客观主义之间对立的紧张关系 ,加强法律方法论的研究 ,尤其是对法律解释学的研究。我们应清楚法律并不仅仅是一般的行为规范 ,它最重要的任务在于解决纠纷。解决纠纷的手段多种多样 ,但法学家向社会贡献的主要是法学理论和法律方法 ,尽管这一理论和方法并非万能。

关 键 词:实用法学  法律解释学  法学方法  主观主义  客观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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