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罪既遂标准探讨——基于行为犯法理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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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邵建育,倪东海.介绍卖淫罪既遂标准探讨——基于行为犯法理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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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建育 倪东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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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2.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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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理论上,行为犯是与结果犯相对应的犯罪类型,因此,所谓行为犯理论,实质上就是指行为犯与结果犯划分的标准。关于行为犯的概念,有多种不同的表述,本文赞同如下观点: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了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基本构成要件行为就为既遂,而无须发生特定的犯罪结果或有该犯罪结果发生的法定危险的犯罪类型。①通说认为,介绍卖淫罪即是一种典型的行为犯,因此,关于本罪的既、未遂标准的划分,应当依据行为犯理论加以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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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理论 行为犯 结果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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