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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学实践教学培养创新型法律人才
引用本文:李祖平.强化法学实践教学培养创新型法律人才[J].前沿,2005(4):136-139.
作者姓名:李祖平
作者单位:赣南师范学院政治与法律系,江西赣州,341000
基金项目:2004年度江西省教研资助课题《高师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与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关联研究》的阶段性科研成果。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健全和发展,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社会迫切需要培养和造就更多高素质的创新型法律人才。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应立足于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挖掘学生的创新能力,拓展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加大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关 键 词:法学  实践教学  创新型法律人才  培养目标
文章编号:1009-8267[2005]4-01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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