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包括两名政府高官在内近千名官员由于在防治"非典"过程中出现重大错误而被罢官免职,标志着问责制在中国的诞生.2004年,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直接推动下,有关官员被问责的事件频频出现在新闻媒体上.今年4月,温家宝总理亲自听取监察部关于中石油重庆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故、北京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3起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在这3起事故中,共有68名责任人受到处理,其中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55人.这三起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中石油总公司总经理马富才(部级)、吉林市市长刚占标、北京市密云县县长张文为此"引咎辞职".此后,各地方政府相继对一些重大事故实行问责.问责制已经在中国大地上彰显出来,更加坚定了人们对政治文明建设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