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人深省的四个"不应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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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晓今.发人深省的四个"不应该"[J].检察风云,2011(8):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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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晓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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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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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本刊记者就陶校兴案采访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对于陶校兴身居要位,将所赋公权掌握的最后一道土地审批防线视为权力寻租的自留地,大肆收受房产商贿赂的犯罪情节和经历,公诉人坦言“发人深省”,认为作为一个受党培养多年的干部,陶校兴不应该将公权当成私权,将利益关系混同朋友关系,不应该对金钱心存贪念,对犯罪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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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犯罪情节 权力寻租 土地审批 朋友关系 利益关系 公诉人 自留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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