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完成2002年度政府工作指标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市政府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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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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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2002年,各市政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围绕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真抓实干,锐意改革,奋发进取,为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省政府对完成2002年度政府工作指标做出突出成绩市政府的表彰方案》,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省政府决定对在完成2002年度政府工作指标中成绩突出的市政府,分别授予2002年度政府工作指标考核评价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荣誉称号;对在2002年度全省18项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市政府,授予"2002年度政府重点工作优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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