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现行宪法对国家治理的法治引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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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剑符,陈晓丹.试论现行宪法对国家治理的法治引领[J].理论探讨,2015(2):3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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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剑符 陈晓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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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江苏科技大学基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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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的建设”(10AZZ001);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五四宪法与中国民主政治演进研究”(10C010);江苏科技大学人文社科项目“社会主义民主进程中的马克思主义代议制思想研究”(633271202)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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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是法治的灵魂,作为国家的根本法,统领着国家治理。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现行宪法凝聚了中国国家治理的价值共识,奠定了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基础,通过赋权规范着国家治理能力,引领着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导向、目标定位。现行宪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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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治理体系 国家治理能力 国家治理现代化 现行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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