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人民监督员制度与人大监督制度的异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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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晓云.试析人民监督员制度与人大监督制度的异同[J].政府法制,20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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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晓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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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阳曲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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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10月,山西省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启动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及职务犯罪案件的起诉权进行有效的规制和制约,是一种社会监督,体现了检察权在一定范围内从程序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理念.而人大监督制度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它是强化对检察权外部监督制约的一种重要机制,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介于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之间的一种新的监督形式,两种监督存在许多差异,但也存在许多共性,正是这种共性决定了两者的有机结合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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