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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摘    要:<正>云政办发2015]91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69号)精神,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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