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2015年11月3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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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0月31日上午对种子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修订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会议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10月31日下午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业部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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