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摘    要:<正>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2014年12月1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代理省长陈豪2015年1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调机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